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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九年清明时节和“五一”国际性劳动节放假分配的通告

2022-07-25 16:17

依据上级领导通告,现将2009年清明时节和“五一”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调休日期计划方案通告如下所示,请阅签。

清明时节:4月4日至6日放假了,共3天。在其中,4月4日(星期六,阴历清明时节当日)为法定节假日,4月5日(礼拜日)仍旧公假。4月4日(星期六)公假日调到4月6日(星期一)。

“五一”五一国际劳动节:5月1日至3日放假了,共3天。在其中,5月1日(星期五、“五一”五一国际劳动节)为法定节假日,5月2日(星期六)5月3日(礼拜日)仍旧公假。

各区县、各部门要严格遵守我国法定节假日的要求,不可私自轮休、自行安置。各相关部门要尽早科学安排节假日日度假旅游、道路运输、企业经营等主题活动。节日期内,要合理安排好值勤和安全性、护卫等工作中,如遇重大突发事件产生,要按照规定立即汇报并妥善处置。清明节要尤其提升森林防火工作。请各区县、市直单位各部门于假日前将带班领导及工作人员名字、职位、联系电话各自申报市委市政府监控室(6021602),市人民政府监控室(5189001)。

大同市政府政策研究室

2009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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