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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绝批假条 车间主管惨被泼硫酸

2022-07-27 15:35

新闻通稿 (记者王纳)因为坚持管理规定,并没有准许下属的休假规定,结果被属下用盐酸泼成受伤,眼睛失明。这无妄之灾,谁该承担呢?受害人李晓洪将公司告上法庭,我希望你能从老东家那边得到一定的赔付。

7月19日,深圳市中院开庭审理二审本案。一审时,人民法院曾裁定公司赔偿10万余元,但双方提起了起诉。

事情:回绝属下休假被泼硫酸

这起悲剧发生在2006年6月1日,上诉人李晓洪本为深圳市某电子电源公司车间主管,2005年9月,属下陈某乐向他休假,如果没有正规依据被拒绝,陈某乐因而并对心存芥蒂。第二年6月1日,陈某乐在李晓洪下班了尾随其后,在住宿楼院墙外,趁李晓洪与同事聊天时将备好盐酸泼向李晓洪面部,最终导致李晓洪眼睛失明,脸部、头颈等部位大面积烧伤。

经评定,李晓洪属受伤,各部分残废各自突破了2至9级。经评定,陈某乐为限定责任能力人,因故意伤害罪判刑坐牢12年,但其无能力付款对李晓洪的赔付。而社保部门又做出李晓洪不属工伤的认定。这样一来,李晓洪面临无法获得赔偿的局势。

迫不得已,李晓洪以深圳市某电子电源公司作为用人公司在上岗核查上存在疏忽、过失为由,将告上法庭,要求赔付121余万元。

进度:将再次申请工伤认定

深圳宝安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公司在用工时并不存在过失,李晓洪的伤害是通过陈某乐造成的,与公司没有直接影响,因而不应承担李晓洪的人身伤害义务。可是,因为李晓洪是由于坚持不懈企业的管理要求才遭受报仇和伤害,因而,人民法院充分考虑平等原则及其李晓洪遭受的损害水平,裁定公司给与李晓洪10万余元经济补偿金。

彼此对于此事裁定都不服气提起上诉,但开庭审理前,深圳市某电子电源公司撤案了。

开庭审理时,双方表明想要协商,经审判长融洽,公司方负责人表示会和公司股东商议,再好给李晓洪一些赔偿。

李晓洪的父亲表明,自打孩子出事后,就靠他一人养的家,早已债务缠身,因此希望公司多给一些赔偿,更希望法院能评定孩子归属于工伤事故。

“大家也愿意他被认定为工伤事故。”公司方负责人表示,他们会紧密配合李家申请工伤鉴定。现阶段,李晓洪的家人正在准备向有关部门投诉,重新进行工伤鉴定。

由来:大洋网—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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