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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加工程项目免以储存工资保证金的情况

2022-07-27 15:44

一、新增加工程项目免以储存工资保证金的情况

工程总承包企业储存工资保证金后,在持续3年之内未出现欠薪情况的,工程总承包企业新增加工程项目时,免以储存工资保证金。

《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

第十二条工程总承包企业储存工资保证金或递交银行保函后,在工资保证金管理方法地域修建工程项目持续2年未产生工资拖欠的,其新增加工程项目应减少储存占比,减幅不少于50%;持续3年未产生工资拖欠且按要求贯彻落实用人实名制管理和拖欠工程款专用账户规章制度的,其新增加工程项目免以储存工资保证金。

工程总承包企业储存工资保证金或递交银行保函前2年之内在工资保证金管理方法地域修建工程项目产生工资拖欠的,工资保证金储存占比尽可能提升,增长幅度不少于50%;因拖欠农民工薪水被列入“严重失信行为主体名册”的,增长幅度不少于100%。

二、欠薪员工申请劳动仲裁要给予哪些材料

申请仲裁必须提前准备下列材料: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请办理申请表正本1份;

2、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报告正本2份按被上诉人总数递交团本;

3、申请者身份证扫描件1份(新一代身份证请打印两面);

4、被上诉人登记注册材料文案1份(打印出之日起一个月内合理);

5、申请者与被上诉人存有劳务关系的证明文件影印件1份(如劳动合同书、临时居住证、工作牌、品牌、工卡、薪水纪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惩罚凭据、社保单、取消或停止劳动关系证明等)。到用人公司所在城市或是工作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诉讼。

根据以上剖析了解,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的要求,工程总承包企业储存工资保证金或递交银行保函后,假如持续3年未产生欠薪个人行为,新增加工程项目时,免以储存工资保证金。必要时法律法规层面的协助,阅读者能够到开展资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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