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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作时长与工作休息休假的几个难题
2022-07-29 15:50
1、我国现行的基本工资制度有哪几种?公司能否追究其推行哪种工资制度? 我国现行的基本工资制度有三种,即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标准工时制就是指法律规定的用人公司在通常情况下广泛推行的工作时间规章制度。我国实行每日工作八小时、每星期工作中四十个小时的标准工时规章制度。不定时工作制是针对因制造特性、工作中独特必须或岗位工作职责的关系,没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考量或需要机动性工作的职工所采用的一种工资制度。综合计算工时工时制度是针对因工作内容独特,需持续工作或受时节及当然条件限制的企业的部分员工,采用的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时间综合计算上班时间,但其均值日上班时间和均值周工作时间与法律规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一致的一种工资制度。《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和《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三条、第七条要求,公司不可以推行标准工时制的,经劳动行政部门准许,可推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制等其它工作和歇息方法。依据之上要求,用人公司推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时制度,须经推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员工书面形式签名允许,向劳动行政部门提交申请,经劳动行政部门严苛审核后方可推行。2、某货运公司为一部分驾驶人员申请了不定时工作制,这一部分驾驶人员每天工作时间都超过十六个钟头,大家认为工作中时间太长,人体十分疲惫,常常在这样的情况下安全驾驶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规定企业减少上班时间并适度分配调休,企业以推行不定时工作制为由拒绝,单位的作法合法吗? 不合法,该公司对不定时工作制的理解是错误的。不定时工作制是针对因制造特性、工作中独特必须或岗位工作职责的关系,没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考量或需要机动性工作的职工所采用的一种工资制度。依据劳部发[1994]503号《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对推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公司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在保障员工身心健康并充足征求员工建议的基础上,选用集中化工作中、集中化歇息、调休轮休、弹性工作时间等方式,保证员工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制造、工作目标的进行。该公司虽实行了不定时工作制,但这并不代表能够自由地分配员工连续工作,反而是应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的情况下,合理安排工作时长,选用延展性歇息等方式确保员工休息休假的权利。 3、在外资公司工作的员工是不是可以享受年假工资待遇? 依据《劳动法》第四十五条和《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规章制度,在同一企业持续工作满一年之上的职工,可享受带薪年休假。休假时间按在本企业的连续工作计算时间:满一年不满意五年者5天;满五年未满十年者7天;满十年没满二十年者10天;满二十年以上者14天。《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第十二条对该规定的应用领域作出规定:“本规定适用广东境内的公司、个体经济组织和与此产生劳动关系的员工,及国家行政机关、事业组织、社团组织和与此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因而,在外资公司工作的员工,只要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时长超过一年,就可享受年假工资待遇。4、我的奶奶过世,我是否享有丧假工资待遇?答:依据《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员工的直系血亲(指爸爸妈妈、另一半和子女)身亡,可提供3天以内的丧假;员工配偶的爸爸妈妈身亡,经企业领导批准,可提供3天之内丧假;需到外地美食丧礼的,可根据路途近远给与路途假,中途差旅费由员工自立”。该要求所指爸爸妈妈,包含亲生父母、赡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所指儿女,包含婚生子、非婚生子、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在其中婚生子、非婚生子包含遗腹子女。姥姥并不是你直系血亲,企业并不分配丧假。[page] 5. 企业推行标准工时制,最近因订单信息多,企业张贴公告要求我们加班加点,平均每人每月加班加点都超过120个小时,我因疲劳过度发高烧,有一天没有去加班加点,单位对我作旷工处理,单位的作法是否合法? 不合法。依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公司因为生产运营必须,经与公会和员工协商后可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能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必须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能超过三小时,但每月不能超过三十六小时。企业都没有与公会或员工商议,单方确定加班加点,每人每月加班时间超出120钟头,属比较严重超时加班,企业的这种加班加点分配是不合法的,你可以拒绝,企业不可以因为你拒绝加班而作旷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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