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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薪年假“法律维权检举为零”都是检举
2022-08-02 16:22
日前,国务院令一纸《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将带薪年休假规章制度又推到了“舆论旋涡”。北青报记者了解到,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相关带薪年休假应休未休而要求赔偿的很少有独立需求,仅占到劳务报酬类诉讼案中的5%弱。与此同时,从此举报人也几乎为零。
带薪年假原是法律法规授予职工的基本上利益,但现实是,应对利益被侵犯,有关法律维权检举几乎为零。这说明了什么,回答尽人皆知。谁能忽视自已的合法权利?利益损伤,自然都要法律维权。但是,当检举换回来的结果是丢弃工作,谁还会傻到“为了能一只鸡,丢弃一头牛”?人不容易天生就有弱小心理状态,反而是实际把人逼上了墙脚,迫不得已选择做“绿里奇迹”。
事实是,大家的监管基本上还停留在“民不告,官不究”的处于被动稽查逻辑思维层面上。从这个层面说,“带薪年假”法律维权检举为零,也是对劳动监察部门“公司办公室管控”的无音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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