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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拟颁布政策法规重度痛经可休假 生育假视作出勤率
2022-08-02 16:26
对重度痛经的女工,用人公司能够给与1至2天歇息;女工比较集中化且超出100人用人公司应当根据必须创建孕妈妈休息区、哺乳室等设施。昨日,《武汉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征求意见(下称《办法》)公布。
《办法》除要求女工在孕期、预产期、哺乳期间,用人公司不可消除(停止)劳动合同书等基本利益外,特殊规定用人公司对月经期间女工给予劳动防护。例如:处在生理期时,从业持续四个小时之上站起劳动的女工理应视详细情况适度分配工间休息。除此之外,经用人公司认可的定点医疗机构证实,身患重度痛经或月通过多而无法正常工作的女工,用人公司能够给与1至2天歇息。
除此之外,针对女性更年期女工,《办法》亦要求,女工因更年期综合症不可以融入工作的时候,用人公司应依据其认可的医疗机构的证实,与女员工商议调节其岗位。
对于女职工产假假期时间和假期期间的发放工资难题,《办法》作出了详尽要求。女职工怀孕没满12周小产的,给与30天生育假;孕期满12周不满意28周小产的,给与45天生育假;孕期28周之上引产手术的,给与98天生育假;正常分娩的,享有98天生育假,在其中临产前能够假期15天。
《办法》与此同时要求,员工在生育假、护理假和计划生育假期内,应视作出勤率,薪水照发,福利不会改变。
依据该《办法》,女工比较集中化且超出100人用人公司应当根据女工的需求,创建女工清洗室、孕妈妈休息区、哺乳室等设施。
除此之外,针对防范和劝阻性侵犯,《办法》要求,用人公司有义务提升办公场所的预防措施,防范和劝阻对女工的性侵犯。遭受性侵害的女工有权向用人公司和有关部门开展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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