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55-86212290
工作日 9:00-18:00
同一企业,生育假确不一样是什么原因
2022-08-02 16:28
几乎每个女人都需经过生小孩这一特殊环节。在这段时间,几乎所有的企业都会让这种遭遇孕妇分娩的女性“留薪革职”,让她们好好享受生命中这一次奇妙的旅行。而一次生育假,居然让一对从小青梅竹马的好闺蜜觉得互相之间有分歧,原先,是这名亲姐姐摆的生育假非常长,让亲妹妹难受,怎么回事?请看下文。
小赵和小黄自小是亲密无间的好朋友。小赵在今年的25岁,小绿在今年的23岁,自小他们的学习兴趣基本一样,大学毕业后他们都进了同一个工厂工作中,以后,他们两个人的婚礼也相距不上一个月,怀孕之后产期也相仿。生完孩子后,小绿排完生育假返回公司上班,发觉小赵还没有来,通电话之后才知道小赵才有将近一个月的假日,于是她心里很不均衡,就去问企业为什么这样子做。企业让他资询上海市劳动法律师,《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已经确定已婚妇女生孕第一个儿女时,达到二十四周岁的,为晚婚晚育。第三十三条也这么提及:合乎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婚晚育女性,除享有国家规定生育假外,提升晚育假三十天,其另一半享有晚婚晚育护理假三天。晚育假、晚婚晚育护理假期内享有生育假相同待遇。上海市劳动法律师告知小绿:厂里的作法符合实际《劳动法》和《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没有带有色眼镜看人。
免责声明:
本网站内容部分来自互联网自动抓取。相关文本内容仅代表本文作者或发布人自身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或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处理。
联系邮箱:zhouyameng@vispractic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