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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后如何挽回被托欠的工资
2022-08-02 16:32
一、辞职后如何挽回被托欠的工资
1、员工被辞退后,能通过下列方式讨回被托欠的工资:
(1)、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申请支付令要提供薪水被托欠的证据和申请报告;
(2)、向劳动监察行政机关检举,由社会保障监管行政机关介入调查;
(3)、申请仲裁,申请仲裁要递交申请报告和相关证据。
2、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二、恶意欠薪个人行为如何质证
1、不论是转移财产,或是其本人潜逃,员工一旦发现,便能根据报警,由司法部门立案侦查并干预侦察,读取顾主的资产及生产经营情况,并采取相应的对策。因为此前提下,顾主是一种积极主动的作为个人行为,其主观的拖欠工资故意是非常明确的,因而员工无需担负证明责任,只需提供立案调查所需的基本上案件线索就可以,侦查机关不得以员工无法提供详尽的顾主资产或个人迈向等相关信息而不予立案。
2、拖欠工资行为是有实力付款且不付款有实力付款且不付款。这儿的“有实力付款”指顾主或用人公司具有付款员工工资的经济条件。因为现实生活中聘请方往往以资金周转困难或深陷经济危机等理由说明乏力付款员工薪水,即员工报警后,公安部门干预侦察,顾主应当提供证明其财产及经营情况的全部内容,为此表现自己乏力支付的客观条件,假如瞒报或是有意少报其资产状况,应视作存有有支付能力但是不支付工资的主观故意。“不付款”在实践中又能够分为两类:一是顾主认可劳资双方但是不支付工资,二是顾主拒不承认劳资双方且不支付工资。
3、在顾主认可劳资双方的情形下员工只需提供证实劳动合同关系以及工作开展情况的相关证据就可以,是不是支付工资则需由顾主给予证实。在顾主既拒不承认劳资双方、也不支付工资的情形下,由员工来承担证明责任,可谓是不能行的。对于此事,我国劳动法明文规定,“因为用人单位的缘故,不签订合同或签署无效的劳动合同书,对员工造成损害的,理应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被辞退后,薪资被托欠的,员工能够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向劳动监察行政机关检举或是申请仲裁讨要薪水。我希望未尽事宜能对你有所帮助,假如你还有其他的难题能够点击进入按键资询,或者到资询知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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