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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安胎期内能够解雇吗

2022-08-08 15:35

一、员工安胎期内能够解雇吗

女工在孕期、预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公司不可解除劳动关系。由此可见,假期安胎无法被解除劳动合同。

假期安胎期内被辞退的,员工可以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以下为劳动仲裁申请步骤:

被告方应当在劳务纠纷产生之日起60日内向型辖属的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申请时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递交团本。申诉书理应注明以下事宜:

(1)员工当事人的名字、岗位、家庭住址和单位,用人单位的名字、地址和法人代表的名字、职位;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直接证据、证人姓名和家庭住址。

被告方向监察委员会递交申诉书,经核查,监察委员会接到申诉书之日起7日内做出审理或是不予受理的决定。确定不予受理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制做不予以受理通知书,送到申诉人;确定立案侦查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向型申诉人和被诉人传出通知函,并将申诉书团本送到被诉人,被诉人需在15日内递交答辩书和直接证据。被诉人不递交答辩书的,不受影响案审。

二、怎样解雇员工

用人公司提早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告员工个人或是附加付款员工一个月薪水后,能够解除劳动关系。

【用人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过错性解雇)】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公司能够解除劳动关系: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实不符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管理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假公济私,给用人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员工与此同时与其它用人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对进行本单位的工作目标造成重大危害,或者经用人公司明确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公司提早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告员工个人或是附加付款员工一个月薪水后,能够解除劳动关系:

(一)职工生病或是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业原工作中,也无法从业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通过培训或是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需依据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转变,导致工作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公司与劳动者商议,无法就变更劳动合同具体内容达成共识的。

用人公司和劳动者在建立劳动关系之后是不能够随意地解除劳动关系的,除非是发生法定的要素才可以合理合法地解除劳动合同,那样就不需要进行赔偿,例如员工有严重失职的情形,但如果劳动者在安胎的期间,用人公司是不能够解除劳动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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