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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年放假加班工资需要支付吗
2022-08-16 16:06
一、过年放假加班工资需要支付吗
(一)过年放假加班工资不一定需要支付,需要结合下列的情形剖析。
1、员工假如在春节期间,参加过单位组织的加班加点主题活动,则企业需要支付加班工资。
2、员工自行工作的不需要支付加班工资
用人公司付款加班费的前提是“用人公司根据实际必须分配员工在法律规定标准工作时间之外工作中”,即由用人单位分配加班的,公司单位才应付款加班费。假如员工工作既不是用人单位的规定、确定,没有在用人公司认可的加班加点纪录,而只是自愿加班的现象,则不归属于加班加点,用人公司不必付款加班工资。可是,倘若用人公司对员工的加班加点给予追认得话,便是企业安排的加班加点,就应当付款对应的加班费。
(二)法律规定:《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第二条 整体中国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新春,放假了1天(1月1日);
(二)新春佳节,放假了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时节,放假了1天(阴历清明节当天);
(四)五一劳动节,放假了1天(5月1日);
(五)端午,放假了1天(阴历端午节当天);
(六)中秋佳节,放假了1天(阴历中秋节当天);
(七)十一国庆,放假了3天(10月1日、2日、3日)。
二、员工加班加点可是企业没付款加班工资,能够举报企业吗
1、员工加班加点可是企业没付款加班工资,能够举报企业。
法律规定:《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
第十二条 员工对用人公司违背劳动保障法律、侵害其合法权利的举动,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对因同一理由造成的集体举报,举报人可强烈推荐意味着举报。
2、员工可以采用提交举报公文、或者口头上的形式举报
《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
第十三条 举报应当由投诉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举报公文。撰写举报公文确有困难的,能够口头上举报,由劳动监察机构进行询问笔录,并由投诉者签名。
第十四条 举报公文理应注明以下事宜:
(1)举报人姓名、胎儿性别、年纪、岗位、所在单位、住处和联系电话,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字、居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名字、职位;
(2)社会保障合法权利受到侵害的事实和举报请求事项。
3、举报的请求一般需要在单位回绝付款加班工资后2年之内明确提出
《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
第十八条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举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理应在接到举报生效日5个工作日内依规审理,并且于审理之时依法查处:
(1)违背劳动保障法律的举动发生在2年内的;
(2)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公司,且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公司违背劳动保障法律的举动所造成的;
(3)归属于劳动监察职责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管。
对不符合第一款第(1)项规定的举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理应在接到举报生效日5个工作日内确定不予受理,并通知函投诉者。
对不符合第一款第(2)项规定的举报,劳动监察组织理应告之投诉者更正举报原材料。
对不符合第一款第(3)项规定的举报,即对不属劳动监察职责范围的举报,劳动监察组织理应告知投诉者;对属于劳动监察职责范围但是不归属于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的举报,理应告之投诉者向有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明确提出。
员工很有可能会在过年的时候舍弃与家人团聚的机会而选择参与单位组织的加班加点主题活动。因为在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了过春节也即新春佳节,是国家法定假日,因此企业应当向在过年期间在单位加班的员工付款加班工资。我希望未尽事宜能对你有一定的帮助,如果你还有其它难题能够点击进入按键资询,或者到资询知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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