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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哪里?
2022-08-25 15:35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发生下述情况之一并用于支付房租费用的:
a、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户;
b、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本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
c、职工本人、配偶或子女患重大疾病(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九种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离休、退休的;
6、符合下述情况之一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a、户口迁出本市;
b、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务工农民返回原籍;
c、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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