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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工资清算有明确规定吗
2022-08-26 15:32
一、离职后工资清算是不是有明确规定
1、离职后工资清算有明确规定。
2、依据法律要求,劳务关系彼此依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书时,用人公司需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书时一次结清员工薪水。
3、不能乱扣或是无端托欠员工薪水。
4、法律规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务关系彼此依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书时,用人公司需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书时一次结清员工薪水。
第十六条 因员工个人缘故给公司单位导致财产损失的,用人公司可以按照工作合同的约定同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财产损失的赔付,可在员工自己薪水中扣。但每个月扣减的那一部分不能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若扣减后剩下薪水一部分小于本地月最低工资规定,则按照最低工资规定付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薪水应该以货币形式分月付给员工自己。不能乱扣或是无端托欠员工薪水。
二、试用期内辞职不发工资是否合法
公司规定试用期内辞职不计入发放工资是违背法律的规定。工资是员工给予工作所获得的酬劳,只需员工带来了正常劳动,用人公司就应当立即全额的支付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用人公司理应按照劳动者的具体工作天数换算薪水。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公司可以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应当按照劳动者的具体工作天数支付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随时可以通告用人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一)在试用期内的。这儿特别注意将“随时随地通告”改成“提早三日”通知了。根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日薪水相当于月薪收益÷月计薪日数,即你每日薪水为1200元÷21.75天。你工作了一个星期,依照每日薪水×7就可以算出你应当得到薪水。
试用期内,尽管员工并未转正定级,但与单位中间都是设立了劳动关系的,而且试用期内都是具体为用人公司带来了工作。不要因为员工不符录用条件把它解雇或是员工由于个人原因申请辞职,就拒绝付款其应得的劳务报酬。企业如有这种行为,那就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法律依据。我希望未尽事宜能对你有所帮助,假如你还有其他的难题能够点击进入按键资询,或者去资询知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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