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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日加班加点莫忘假后“算钱”
2022-08-29 16:53
今年在“十一”假期结束的时候,许多人再次回到岗位,谈旅游感受,聊交易历经,大家总说不完的话题,非常值得提醒大家的是,在品位节日晚雪的前提下,不要忘记让那些节日期内依然坚守的员工应该有的收益,因为我们加班费的计算和领到,变成这一十一黄金周各界人士和媒体关注的焦点。
为节日加班加点者翻倍发工资,这一很“民生工程”的政策法规实际上9年前就正式实施了,现如今还需新闻媒体来阐释其丰富的内涵,这类提示并不是没必要。北京劳保局在今年的3月11日发布对北京一部分企业春节假期付款员工工资的抽样检查数据显示:328家企业的43555人群中,5291名员工无法获得全额或根本就没有加班费。员工节假日日加班加点拿不到工资的情况为什么依然存在?
在9年以前,在我国施行的《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对加班费的付款也就有了很具体规定,但国庆节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起码能表明三个问题:
一是职工的法律法规不足全方位系统软件。毫无疑问,现如今越来越多员工知法懂法,勇于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但他们对于法律规定的认知较为含糊、广泛,所把握的法律法规不足全方位系统软件,进而不可以最大程度地维护自身权益。有关节假日日加班费计算,《劳动法》已经有具体规定,但是,许多《劳动法》最直接的获益者,对假期日和歇息日有什么区别呢?“调休”了还可以拿加班费吗?测算基数是多少?过年费能够抵冲加班费吗?等各种问题,依然模模糊糊。这般情况,员工想法律维权也是枉然。
二是用人公司存有懂法不合法的个人行为。《劳动法》施行至今,每年都要进行大规模宣传活动。可是,很多地方或是出现一部分用人公司节假日日期内无法全额或根本就没有付款员工加班费的情况,这就是一种懂法不合法的个人行为。即然《劳动法》对用人公司如何安排加班加点、如何支付加班费等诸多问题都是有具体规定,依然存在节假日日员工没拿到加班费的情况存有,表明一些用人公司无视法律的举动,急缺有关执法机关来监察、惩罚。
三是相关部门的执法力度与对用人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亟待加强。虽然对用人公司不可以根据《劳动法》付款加班工资的举动,员工可以向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检举,还可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处理。但相关专家认为,目前我国在这一方面都还没强有力查验对策,对违法公司的打击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
消息说,湖南劳动监察大队责任人节日期间表明,假后将接纳有关举报,加强对用人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协助节假日日加班加点者讨要劳动所得工资报酬。她们这类假后“算钱”的处理方式,值得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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