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55-86212290
工作日 9:00-18:00
深圳市2009年度非法用工赔偿
2022-08-31 16:15
(深圳市李伟侓师手机上:13715219058)
十级伤残:3621元/月×12个月×1倍=43452元
九级伤残:3621元/月×12个月×2倍=86904元
八级伤残:3621元/月×12个月×3倍=130356元
七级伤残:3621元/月×12个月×4倍=173808元
六级伤残:3621元/月×12个月×6倍=260712元
五级伤残:3621元/月×12个月×8倍=347616元
四级伤残:3621元/月×12个月×10倍=434520元
三级伤残:3621元/月×12个月×12倍=521424元
二级伤残:3621元/月×12个月×14倍=608328元
一级伤残:3621元/月×12个月×16倍=695232元
注:
1、本规范适用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期内所发生的非法用工伤残赔偿工资待遇
2、之上依据是依深圳市统计局的《深圳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里的城乡居民年平均工资rmb43454元即月平均收入rmb3621块的标准及《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的相关规定。
(转发请标明创作者为“深圳市李伟侓师”,并理应注明出处)
2009年7月1日
免责声明:
本网站内容部分来自互联网自动抓取。相关文本内容仅代表本文作者或发布人自身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或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处理。
联系邮箱:zhouyameng@vispractic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