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55-86212290
工作日 9:00-18:00
加班费一年一次性清算合法吗?
2022-09-01 17:09
涂侓师:
在今年的1月15日我和某企业签订3年期的劳动合同书,合同中约定每个月工资1500元,未约定加班费。可是,该企业天天加班,并且加班费年末清算。请问一下:加班费一年一次性清算是否合法?假如不合理合法,该如何讨要?
刘麻子
刘麻子: 一、加班费一年一次性清算是非法的。《劳动法》第五十条明文规定:“薪水应该以货币形式分月付给员工自己,不能乱扣或是无端托欠员工薪水。”原劳社部劳部发〔1995〕309号文件第53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法里的‘薪水’指的是用人公司根据国家相关要求或是工作合同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公司职工的劳务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时工资、奖励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及其情况下付款薪水等。”该企业宣称“加班费一年一次性清算”的承诺,而且做为规章制度进行要求,实际上就是有意乱扣和托欠员工的工资个人行为,极大地违背了《劳动法》。《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要求:“用人公司乱扣或是无端托欠员工的工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付款员工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且可以勒令付款赔偿费。”
二、追讨加班费需要注意:第一,要记住加班费规范多少钱。《劳动法》对分配员工加班加点后工资报酬难题明确了三种情况:一是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之外延长工作时间的,二是休息天安排工作又无法分配调休的,三是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各自应缴纳不少于的工资150%,200%和300%的加班费。第二,应注意本月发放薪水中是不是带有加班费。第三,留意仲裁申请是指时效性是60天。从当月工资派发生效日算起,60日内明确提出申请劳动仲裁合理。
免责声明:
本网站内容部分来自互联网自动抓取。相关文本内容仅代表本文作者或发布人自身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或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处理。
联系邮箱:zhouyameng@vispractic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