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55-86212290
工作日 9:00-18:00
2011年河南工伤赔偿标准
2022-09-01 17:13
一、一般伤势
1、医疗费用:
2、住院期间伙食补助:
3、差旅费:
4、住宿费:
5、恢复性医药费
6、义肢、矫正器、假眼、活动假牙、轮椅车花费:
7、薪水、福利
8、陪护费:
(一)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付款】
1、规定:医治工伤事故需要花费合乎工伤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险国家医保目录、工伤险住院治疗服务标准。
2、法律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2款。
(二)住院治疗伙食补助【工伤保险基金付款】
法律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
(三)差旅费、住宿费【工伤保险基金付款】
规定:定点医疗机构出示诊断证明书,社保经办机构允许,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之外就诊的。
法律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2、3款。
(四)恢复医药费【工伤保险基金付款】
1、规范:医治工伤事故需要花费合乎工伤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险国家医保目录、工伤险住院治疗服务标准。
2、法律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
3、备注名称:依地区要求,康复训练需社保经办机构组织专家鉴定。
(五)辅助器具费【工伤保险基金付款】
1、规范:各省市、市辖区工伤事故辅助器具额度规范。
2、规定:因日常日常生活或工作要,经劳动能力鉴定联合会确定,安装假肢、矫正器、假眼、活动假牙和配备轮椅车等辅助器具。
3、法律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
(六)停工留薪薪水福利【所属单位按月付款】
1、规范:原薪水福利工资待遇不会改变,由所在单位按月付款。
2、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势比较严重或是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职业病鉴定联合会确定,可以稍微增加,但增加不能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还需的治疗,再次享有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名称:停工留薪期依据基层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和各地停工留薪期专业分类明确,但明确的单位和流程,依地区要求。
(七)陪护费【工伤保险基金付款或所属单位按月付款】
1、规范:(1)停工留薪期内必须护理的,由所在单位承担。法律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2款。
(2)鉴定残废后需护理的,彻底生活无法自理,按综合地面上本年度员工月平均收入的50%;绝大多数生活无法自理,综合地面上本年度员工月平均收入的40%;一部分生活无法自理,综合地面上本年度员工月平均收入的30%;
2、规定:生活护理费须经职业病鉴定联合会确定,工伤职工按月享有。
3、法律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第1、2款、第33条第2款。
二、引起伤残的除之上几类外,此外参考享有下列伤残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工资待遇
1、规范:付款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享有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具体额度小于本地最低工资规定的,补充差值;
2、规定:保存劳务关系,撤出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不发伤残津贴,享有基本上养老保险待遇。基本上养老保险待遇小于伤残津贴的,补充差值。用人公司职工本人以伤残津贴为基准,交纳基本上医保费。
3、法律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
4、备注名称:本人工资,就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到事故伤害或是患职业危害前12个月均值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过统筹地区社平工资300%的,依照统筹地区社平工资的300%测算;本人工资小于统筹地区社平工资60%的,依照统筹地区社平工资的60%测算。
五级、六级伤残工资待遇
1、规范:享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存与单位的劳务关系,由单位分配合理工作中。无法安排工作的,由单位按月发送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单位按规定向其交纳应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金。伤残津贴具体额度小于本地最低工资规定的,由单位补充差值。备注名称:本人工资,就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到事故伤害或是患职业危害前12个月均值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过统筹地区社平工资300%的,依照统筹地区社平工资的300%测算;本人工资小于统筹地区社平工资60%的,依照统筹地区社平工资的60%测算。
2、经员工自己提起,能够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务关系,依据《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一次性公伤医疗补助金和残废就业补助金以消除或者终止劳务关系时统筹地区上一年度员工月平均收入为基准测算,标准是:一次性公伤医疗补助金,五级十六个月,六级十四个月,七级十二个月,八级十个月,九级八个月,十级六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五十六个月,六级四十六个月,七级三十六个月,八级二十六个月,九级十六个月,十级六个月。患职业危害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公伤医疗补助金在相关规范的前提下公开增发百分之三十。领到一次性公伤医疗补助金和残废就业补助金的工伤职工,工伤险关联与此同时停止。工伤职工距正常的法定退休年龄五年以上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的付款;距正常的法定退休年龄不够五年的,每降低一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下降百分之二十;距正常的法定退休年龄不够一年的按百分之十付款。享有一次性公伤医疗补助金和残废就业补助金的,不可降低依照失业险要求理应享受的待遇和按有关规定理应享受的经济补偿。
3、法律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
七级至十级伤残工资待遇
1、规范:享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备注名称:本人工资,就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到事故伤害或是患职业危害前12个月均值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过统筹地区社平工资300%的,依照统筹地区社平工资的300%测算;本人工资小于统筹地区社平工资60%的,依照统筹地区社平工资的60%测算。
2、劳动合同期满停止,或是员工自己明确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依据《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一次性公伤医疗补助金,七级十二个月,八级十个月,九级八个月,十级六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三十六个月,八级二十六个月,九级十六个月,十级六个月。患职业危害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公伤医疗补助金在相关规范的前提下公开增发百分之三十。
领到一次性公伤医疗补助金和残废就业补助金的工伤职工,工伤险关联与此同时停止。工伤职工距正常的法定退休年龄五年以上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的付款;距正常的法定退休年龄不够五年的,每降低一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下降百分之二十;距正常的法定退休年龄不够一年的按百分之十付款。享有一次性公伤医疗补助金和残废就业补助金的,不可降低依照失业险要求理应享受的待遇和按有关规定理应享受的经济补偿。
3、法律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
工亡工资待遇规范
(一)丧葬补助金规范: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一年度员工月平均收入。
法律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第1款
(二)供养亲属慰问金
(1)、按员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送给由工亡员工死前给予关键收入来源、无劳动能力的家属。
(2)、另一半每月40%,别的家属每人每月30%,独居老人或是遗孤每人每月在相关规范的前提下提升10%。
(3)、核定各供养亲属的慰问金总和不可高过因工死亡员工生前的薪水。法律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第1款第(二)项
供养亲属范畴员工的另一半、儿女、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妹。
申请办理供养亲属慰问金标准
借助因工死亡员工死前给予关键收入来源,且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充分丧劳的;
(二)工亡员工另一半男达到60岁、女年满55周岁;
(三)工亡员工爸爸妈妈男达到60岁、女年满55周岁;
(四)工亡员工儿女不满18周岁;
(五)工亡员工爸爸妈妈都已身亡,其爷爷、外公达到60岁,奶奶、外婆达到55周岁;
(六)工亡员工儿女早已身亡或彻底丧劳,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没满18周岁;
(七)工亡员工爸爸妈妈都已身亡或彻底丧劳,其兄妹没满18周岁。
终止享有慰问金待遇的情况
(1)、达到18岁且未彻底丧劳的;
(2)、学生就业或参军入伍的;
(3)、工亡员工另一半二婚的;
(4)、被别人或个人收留的;
(5)、的死亡。
明确是否满足被供奉资质时长:按职工因工死亡时的前提条件核准。
该项法律规定:《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2003年9月中华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8号》第二条、第三条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工伤事故保险医保基金支付】
(1)、规范:上一年度全国各地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注:2011年2月28日中华共和国中国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报》发布2010年我国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9109元,依据该数值计算,2011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是382180元
(2)、伤残人员员工停工留薪期内部原因工伤事故致死的,其直系血亲享有丧葬补助金工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员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的死亡,其直系血亲能够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慰问金待遇。
法律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第一款
因工出行时出事故将在抢险救援中失踪工资待遇规范
1、职工因工在外期内出事故或在抢险救援中失踪的,从安全事故本月起3个月照发薪水;
2、从第4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供养亲属分月付款供养亲属慰问金。
3、生活有艰难的,能够预借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4、员工被法院宣告失踪的,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相关规定解决。
附:一、工伤保险条例(2003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发布依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定)
第六十二条:“根据本制度规定理应参与工伤险而未参加工伤险的用人公司员工因工受伤的,由该用人公司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工伤保险赔偿项目及规范缴纳费用。二、河南工伤保险条例
《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早已河南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大会于2007年5月31日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二条省内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不属财政补贴适用范畴或者没有习惯性财政补贴事业编和民间非营利性组织、有雇佣关系的个体户(以下称用人公司)应当按照国务院令《工伤保险条例》和本制度规定参与工伤险,为本公司所有员工或是雇佣工人(以下称员工)交纳工伤保险费。员工自己不交纳工伤保险费。
国家行政机关和财政局常常拨付适用事业编、民俗非营利性组织的负责人因工作遭到事故伤害或是患职业危害的,由所在单位缴纳费用,具体措施按国家行政机关人员的工伤事故政策执行;与此签署劳动合同的员工因工作遭到事故伤害或是患职业危害的,按照本条例有关规定执行。本条例所指员工,就是指与单位存有劳务关系(包含确认劳动关系)的各类劳派、各种各样用人的期限城镇员工。但用人公司聘用的退休人员以外。第四章工伤保险赔偿第二十一条职工因工作中遭到事故伤害或是患职业危害去治疗,劳动保障部门并未做出工伤鉴定结论的,用人公司理应先行垫付治疗费。经劳动保障部门定性为工伤事故或是视同工伤后,出席工伤险的,由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清算;未参加工伤险的,按工伤险相关规定由单位付款。第二十二条用人公司将项目分包、分包、工程分包给不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部门或个人,该不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部门或个人招收的员工因工作原因遭到事故伤害或是患职业危害的,由单位担负工伤保险责任。
员工在这两个或是多个用人公司与此同时就业,各用人公司理应各自为员工交纳工伤保险费。员工因工受伤,由员工受伤害时其的工作用人公司依规担负工伤保险责任。第二十三条工伤职工早已鉴定工伤等级并且经过职业病鉴定联合会确定必须心理护理的,分月付款生活护理费,其规范按医护鉴定结果做出时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准测算。第二十四条职工因工伤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单位职工本人以伤残津贴为基准按照规定交纳基本上养老保险金、基本上医保费至正常的法定退休年龄。扣减自己交的各种社会保险金后,伤残津贴小于本地最低工资规定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充差值。
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民工,可以选择一次性享有或是长期性享有工伤保险赔偿。一次性享有工伤保险赔偿的具体措施由省人民政府再行制订。第二十五条职工因工伤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按国务院令《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有关规定执行,保存与单位的劳务关系,用人公司向其分配合理工作中。员工难以胜任用人公司布置的工作或用人公司无法安排工作的,用人公司理应分月发送给伤残津贴,并且以伤残津贴为基准按照规定向其交纳各类社会保险金。扣减自己交的各种社会保险金后,伤残津贴具体领到金额小于本地最低工资规定的,由单位补充差值。第二十六条职工因工伤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恢复工作后因为残废导致本人工资下降的,由单位发送给在职人员伤残补助金,标准是本人工资减少的部分百分之七十,自己升职薪水时,在职人员伤残补助金给予保存。第二十七条五级至十级工伤员工按国务院令《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要求与单位消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一次性公伤医疗补助金和残废就业补助金以消除或者终止劳务关系时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准测算,标准是:一次性公伤医疗补助金,五级十六个月,六级十四个月,七级十二个月,八级十个月,九级八个月,十级六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五十六个月,六级四十六个月,七级三十六个月,八级二十六个月,九级十六个月,十级六个月。患职业危害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公伤医疗补助金在相关规范的前提下公开增发百分之三十。领到一次性公伤医疗补助金和残废就业补助金的工伤职工,工伤险关联与此同时停止。工伤职工距正常的法定退休年龄五年以上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的付款;距正常的法定退休年龄不够五年的,每降低一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下降百分之二十;距正常的法定退休年龄不够一年的按百分之十付款。享有一次性公伤医疗补助金和残废就业补助金的,不可降低依照失业险要求理应享受的待遇和按有关规定理应享受的经济补偿。第二十八条工伤职工办理退休后再次享有工伤医疗、生活护理费、辅助器具组装等待遇。需要花费,退休前已加入工伤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付款;退休前未参加工伤险的,由原用人公司付款。第二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是五十四个月份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对属于抢险救援、助人为乐工逝者,按六十个月发送给。
职工因工死亡,其供养亲属享有慰问金待遇的资质按职工因工死亡时的前提条件核准。第三十条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自领取生效日次月内付款。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等长期性工资待遇自职业病鉴定结果所作出的次月起付款。供养亲属慰问金自职工死亡的次月起付款。
工伤职工经再度评定,鉴定结果发生变化,理应按再度鉴定结果享有相对应工资待遇,享受待遇的起始时间为原评定的时间下月。工伤职工复诊鉴定结果发生变化,应当在复诊鉴定结果所作出的次月起,依照复诊鉴定结果享有相关工资待遇,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会再调节。第三十一条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慰问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依据社平工资和生活费转变等状况适时调整,报省劳动保障部门审批后执行。第三十二条职工因工在外期内出事故或在抢险救援中失踪的,从安全事故本月起三个月内照发薪水,从第四个月开始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供养亲属分月付款供养亲属慰问金。生活有艰难的,能够预借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百分之五十。该员工再次发生的,自发生的次月起不发供养亲属慰问金,发放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理应退还。第三十三条因用人公司交纳工伤保险费数量虚假导致工伤职工工伤保险赔偿下降的,由单位负责任,需要支付差值。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凭工伤鉴定确定、职业病鉴定结果享有工伤保险赔偿。
工伤职工的供养亲属凭工伤鉴定确定、职业病鉴定结果、公安户籍管理方法机构出具的供养亲属身份证件、社区服务中心或是乡镇人民政府开具的无收入来源的相关证明、民政部门部门出具的独居老人或是遗孤的相关证明、养子女(赡养父母)的公证委托书等相关材料享有工伤保险赔偿。第三十五条用人公司撤消、倒闭的,在财产清算时应该依照统筹地区上一年度工伤事故工作人员平均工伤保险赔偿花费优先选择一次性交纳十年的工伤保险赔偿花费,由社保经办机构承担付款一级至四级工伤工作人员、享有供养亲属慰问金工作人员及其已退休工伤事故人员的工伤保险基金付款新项目待遇的花费;未达到退休年龄的五级至十级工伤员工,在财产清算时应该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要求标准的,优先选择付款一次性公伤医疗补助金和残废就业补助金。第三十六条员工被外派出国工作中,根据去往我国或是地域法律理应参与本地工伤险的,参与本地工伤险,其中国工伤险关联中断;不能参加本地工伤险的,其中国工伤险关联不中断。在国外保存工伤险关联职工,其海外工伤医疗、恢复费等费用根据国家和省内要求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付款。
免责声明:
本网站内容部分来自互联网自动抓取。相关文本内容仅代表本文作者或发布人自身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或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处理。
联系邮箱:zhouyameng@vispractic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