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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成都九级工伤赔偿规范——54543元
2022-09-01 17:14
一、赔付根据:
1、《工伤保险条例》
2、《四川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3、《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
二、测算规范:
依据2009年工作统计年报并且经过省统计局核准,成都2009年所有企业社平工资(即原城区社平工资)为27272元。
三、赔付新项目: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个月本人工资
2、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需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16个月薪水
3、医疗费用:以实际产生为标准
4、陪护费:生活无法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必须护理的,由所在单位承担;经检测必须护理的,依照护理依赖水平其规范分别是统筹地区上一年度员工月平均收入的50%、40%或是30%。
5、住院治疗伙食补助:本公司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化的70%
6、停工留薪期薪水:在停工留薪期内,原薪水福利工资待遇不会改变等
7、残疾辅助器具费:由职业病鉴定联合会决定是否必须残疾辅助器具,需要花费依照国家规定规定执行
四、赔偿费用测算:
1、以成都2009年平均收入为基础,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为36362.6元(16个月薪水);
2、假如员工本人工资相当于成都市市平均工资,那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8181.3元(8个月)
3、前二项总计为54543元
4、别的各类往往以所发生的额度为标准,变化比较大,故未列入测算
五、表明:
由于员工个人工资差别及住院等问题的不一样,因此事实上九级伤残是难以有真真正正统一的赔偿的,故该规范仅作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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