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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切实落实 劳动局不能只是做“布谷鸟”
2022-09-02 16:29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9月8日表明,依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和《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推行标准工时体制的公司在中秋节当日分配员工加班的,应当按照不少于员工自己日或钟头基数的300%付款加班费。在9月13日和9月15日公休日期内,公司分配员工加班的,理应给员工分配其同样的时间调休,无法布置调休的,则理应按照不少于员工自己日或钟头基数的200%付款加班费(9月8日新华通讯社信息)。
劳动局让自己成为“布谷鸟”,一到国家法定假日便“飞”出去向员工高声宣传策划节假日加班薪水现行政策,目的无非应该是员工开展“普法教育”,以让更多人员工能够掌握有关法律法规,进而拿起法律武器冲锋在前,与无良“老总”开展抗争。
开展普法宣传,这非常重要,关键是,即使员工每个人都知晓了加班费的有关规定,都知道怎样去维护自身权益,可他们敢“下手”吗?如今若想找一份好的工作特别难,找一份称心如意的工作中更是难上加难,谁敢为了能小小好多个加班加点钱,不顾后果的去和“老总”撕破脸?如果别人因而心存芥蒂,断掉你升职路,找个理由炒了你的“大鱿鱼”,那怎么办?
显而易见,劳动局这样的“布谷鸟”式“节日期间提示”实际效果十分有限,乃至为零。那怎么才能让节假日加班薪水现行政策最大程度切实落实,让节假日加班的员工都能拿到属于自己的那份加班费呢?我觉得,劳动局应调节工作目标,不必然后把“发力点”放到“提示”上,反而是组织力量,在假期期内进行稽查大检查主题活动,争得多抓捕好多个不守规矩的“黑老板”。直到休息日之后,及早根据网络媒体发布稽查状况,向员工公开化“个人述职”,用丰厚的稽查结论,用强硬的问惩罚单,来警示全部“老总”:心莫黑,心黑必被捉。这样一来,一到休息日,肯定“老总”们一个个提心吊胆,道理很简单,谁不害怕自己上劳动局的“假后个人工作总结”,挨罚得头破血流,整得名誉扫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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