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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员工十级工伤赔偿规范(赔付新项目与计算方式)是啥

2022-09-02 16:37

重庆员工十级工伤赔偿规范(赔付新项目与计算方式)是啥

主要规范如下所示

重庆执行《工伤保险条例》方法

第二十八条职工因工伤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自职业病鉴定联合会做出鉴定结果的次月起享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单位按月发送给五级、六级工伤员工伤残津贴的,用人公司职工应按规定交纳各类社会保险金。工伤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后,实际发放的伤残津贴不能低于所属县区(自治区、市)的最低工资规定。

五级至十级工伤员工自己明确提出与单位消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或是用人公司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或是七级至十级工伤员工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公司无法安排工作而停止劳动关系,由单位付款一次性公伤医疗补助金和残废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公伤医疗补助金以我市去年员工月平均收入为基准计发,在其中五级12个月,六级10个月,七级8个月,八级6个月,九级4个月,十级2个月。五级、六级工伤员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按月发送给的伤残津贴为基准计发,第一次领到伤残津贴的,按15年计算;早已领到了伤残津贴应扣减已领取的月份,但扣减后收取的期限不能低于5年。七级至十级工伤员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我市去年员工月平均收入为基准计发,在其中七级15个月,八级12个月,九级9个月,十级6个月。停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工伤职工距退休年龄规定10年及以上(含10年)的,一次性公伤医疗补助金和残废就业补助金按全额的付款;距退休年龄规定9年及以上(含9年)不够10年,按90%付款,依此类推,每降低1年下降10%。距退休年龄不够1年,按全额的的10%付款。

领到一次性公伤医疗补助金和残废就业补助金的工伤职工应先《工伤证》交到用人公司,由单位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工伤险关联停止办理手续,合乎失业险所规定的能够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重新就业后新所发生的工伤事故,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工伤鉴定和职业病鉴定,依照新检测的工伤等级享有工伤保险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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