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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劳动法产假规定
2022-09-14 15:56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正
第四十一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符合本条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延长为一百五十八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顾假为十五日。婚假、产假、照顾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晋升。
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福建新劳动法产假规定如上 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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