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55-86212290
工作日 9:00-18:00
员工病事假期内涉嫌严重违纪能够辞退吗?
2022-09-15 14:44
外来人员牛某两年多前被一家设备公司录取,彼此签署了劳动合同书,承诺牛某的薪水由基本工资、职务津贴、膳食补贴、全勤奖金等构成。由于牛某的工作中的工作岗位有时也会触碰一些对人体健康有影响的有机溶剂,尽管企业提供了必须的安全防护,但他还是很在意自己的人体。上年10月初,牛某时感不适感,他马上向单位领导请假去医院看病。医师诊断他身患传染性疾病,务必住院。牛某通电话向单位领导安排了病事假之后开始住院,几个星期后康复,执行医嘱在家休养。
上年11月初的一天,牛某到企业找到上级领导,称它的病与在工作上触碰有危害有机溶剂相关,要求公司担负全部治疗费。上级领导回绝了他的要求。几天之后,牛某再度赶到工厂。那时候公司经理已经召开会议,牛某带上易燃易爆品冲入了会议厅,要求公司先行支付治疗费,并将易燃易爆品开启威协主管。之后别人赶快拦截了牛某并警报。尽管易燃易爆品被取走,但牛某或是持续谩骂主管,及与主管出现了推搡,最后牛某与主管两个人都受了轻伤。过后,经相关部门调整,公司给了牛某一笔钱作医疗费。几天之后牛某就收到了企业的违法乱纪开除通知。
去年底,牛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付款病假工资,补交综合性保险费用及其给与2009年、2010年养老补贴凭据,恢复劳动关系。
牛某诉称:他于2008年年末进到该公司上班。2010年10月初,他因身体不舒服就诊,被检查身患传染性疾病,被要求住院医治。之而从事的工作系有毒有害工种,因而它的确诊及医药费应当由企业担负,但公司不愿担负,因此这才手里拿着易燃易爆品去会议厅,发生争执后企业才给其医药费。企业后来又以这有过激行为为理由把它辞退。在他看来造成矛盾,企业也应负责任。何况自己还在病事假期内,企业不可以消除自已的劳动合同书,因而规定仲裁委裁令集团公司付款2010年12月的病假工资,补交2010年10月至12月期内综合性保险费用及其给与2009年、2010年老年补贴凭据;恢复劳动关系。牛某还提供病况检查报告、出院记录等证明其身体状况。
企业编造谎言:牛某在工作期间综合保险费用都已正常的交纳至2010年11月,劳动关系解除之后不用担负牛某的病假工资及综合性保险费用。2009年、2010年的老年补贴凭据没有在企业处。因牛某的过激行为性质恶劣,违背了管理制度,故企业以对其上级部门殴打,并严重威胁公司安全为理由,根据企业《管理规则》“奖罚”条文要求:“对上级部门及家属或其它员工增加恶行或有重要污辱之个人行为者给予辞退”给与牛某辞退解决,从未有过不当之处。
仲裁结果
仲裁委案件审理后认为:工作的时候,企业依规为牛某支付了综合性保险费用,故牛某生病入院医疗费用应当由社会保障基金担负(门诊医疗费用按照规定由员工承担)。牛某若生活困难必须企业帮助解决住院治疗预交款等问题,亦应当通过就在方式向公司明确提出,双方协商一致处理,且不要采取偏激乃至违反规定的处理方法。现因牛某的个人行为已严重危害别人生命安全,违背了国家规定,且符合公司规章制度所规定的可给予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故企业以此为由消除其劳动合同书,未违背《劳动合同法》要求。由此,对牛某规定恢复劳动关系请求,不予支持。因彼此于2010年11月解除劳动关系,故企业已无付款牛某以后病假工资及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责任义务,故对牛某要求公司付款2010年12月病假工资及补交2010年12月综合保险费用请求,不予支持。2010年10月、11月,企业已经为牛某支付了综合性保险费用,彼此对于此事已无异议。公司为牛某支付了2008年至2010年11月的外来从业者综合性保险费用,员工可以获得一份老年补贴凭据,保险公司在用人公司为员工交纳综合性保险费用满12个月之后向员工出示一份老年补贴凭据并把凭据送到至用人公司,故企业应帮助为牛某申请办理老年补贴凭据。
编辑推荐:
请病假未准以旷职解除劳动关系
请病假未准以旷职解除劳动关系
免责声明:
本网站内容部分来自互联网自动抓取。相关文本内容仅代表本文作者或发布人自身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或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处理。
联系邮箱:zhouyameng@vispractic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