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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里拿着病假单不可以请病假
2022-09-16 15:41
“我能工作了,感谢公会给我讨公道。”前不久的一个下午,年过40的李玉手捧人民法院栽定公司和他恢复劳动关系的裁决书,兴奋地对长宁区公会法律法规青年志愿者说。
李玉身患遗传性高血压,无法胜任保洁员职位。二年前,他和企业达到口头协议:下岗在家里,每月领到120元生活费用,公司为他缴纳保险金等。李玉回家以后没多久,与一名外来妹结婚,接着又有了小孩,偏要小孩身患先天心脏病,使他们家的日常生活火上浇油。迫于生计,李玉设立了保姆介绍所来减轻家庭贫困。还好他所属单位经济效益不错,小孩的医疗费用能报销一半。
没想到,上年3月,李玉所属单位突然以改制之名,单方取消他每月120块的生活费用。李玉在索讨一两次后,都没有盯住要,这一拖便是半年多。自此没多久,公司又要求他工作,李玉就拿着医院门诊开具的病假单规定公司对他按病事假解决。但企业人事处却以并没有突发情况不可请病假为理由,回绝它的病事假。可李玉觉得,有医院病假证明就应该能休假,因此不去上班。公司从此觉得他旷职,将其开除。
李玉觉得,自身下岗是与单位有协议的,而请病假是有医院开证明的,公司的作法显而易见错误,却又不知如何是好。最终,他赶到长宁区公会法律部要求支援。在阐述了李玉的案件后,公会法律部工作员觉得,公司应当与李玉恢复劳动关系,因此委任法律法规青年志愿者开展支援,提到诉讼。
在仲裁庭上,法律法规青年志愿者明确提出李玉不属于旷职。其一,他压根就不在正常出勤;其二,李玉也是有病假单的;其三,即便公司有“一般没有突发情况不可请病假”的相关规定,但李玉在家里一年多,都不清楚企业重组后要求。
仲裁庭并没有适用李玉。李玉输了官司后,法律法规青年志愿者也为他向法院上诉。法院认为,李玉所属的公司没有质证表明“突发情况”的偏向,并且员工也不知道该要求,因而以旷职的名号辞退李玉显而易见不合理,支持了李玉“恢复劳动关系”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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