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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满前生病,单位要按时解除合同,该怎么办?
2022-09-16 15:41
合同书只差大半个月期满,王X查出了患有黄疸型肝炎,需住院。但公司说,住院治疗不得超过一个月,一个月后应按时回公司办理劳动合同终止办理手续。
王X在住院治疗一个月后规定康复,医生不允许,使他留下再次医治。几天之后,王X的老婆叫成到企业,企业把停止王X劳动合同的通告交给她,并通知下月起不发王X薪水,医疗费用便不再费用报销。
一个月后,王X出院回家。他寻找公司经理,觉得在他得病治疗过程中,企业不可以劳动合同解除,规定补领被不发的一个月薪水,并报销医药费。主管义正言辞的说,《劳动法》要求治疗过程中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并没有说不能劳动合同解除,合同期满后当然停止。王X应该怎么办?
王X所属企业的做法是不正确的。《劳动法》中的相关规定包含:除第25条的规定的(试用期内不符录用条件、违法乱纪、违反规定、被承担刑事责任等)情况外,员工生病或是受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公司不可解除劳动关系;员工生病、受伤后能依规享有社会保险待遇。相关配套设施政策法规进一步明确,员工生病或受伤假如医疗期没满,即便劳动合同期限早已期满,用人公司也不能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期限应全自动持续至医疗期满或诊疗期限内医疗终结才行。
王X在合同到期前大半个月经检测被质疑有恶性肿瘤变病,而公司只允许给一个月医疗期,显而易见是不正确的。王X住院治疗一个月后,诊疗并未结束,公司就停止它的劳动合同书,违背了合同有效期应全自动持续至医疗期满或医疗终结之日的相关规定。王X出院之后,应视做医疗终结,这时企业即可停止它的劳动合同书,并按规定发送给医疗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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