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打病事假幌子换工作判刑赔付原企业6000多元化
2022-09-19 16:15
男士邱某在合同书没到期的情形下,擅自到另一公司上班。小编昨日从邹城市老百姓人民法院了解到了,25日,该男子结论判刑赔付原企业6000多元化。 据了解,邱某原系邹城某企业员工,劳动合同书签至2009年4月。2006年8月,邱某向公司安排了病事假,自称为在家休养。2007年3月,该企业出现意外获知邱某如今河北石家庄市市另一公司上班,即书面形式通告关某回单位上班,但邱某未作理会。邹城企业就是以邱某毁约为理由诉至人民法院,同时要求损失赔偿6000汪义,同时要求河北石家庄市企业担负连带赔偿义务。法院审理后认为,邱某与邹城企业的劳动合同书并未期满,在和邹城企业未消除劳动合同的前提下,他私自辞职到河北石家庄市公司上班,其行为已构成毁约,根据 《劳动法》102条和劳社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4条的规定,邱某应赔付给邹城企业带来的损失。根据邱某与邹城企业签署的劳务合同及保密协议书的承诺,邱某应赔付邹城企业向其收取的学习培训费3300元及合同违约金3000元。河北石家庄市企业招收了并未与邹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邱某也存在着过失,根据《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6条的规定,河北石家庄市企业解决邱某的赔付账款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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