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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经济赔偿金
2022-09-20 15:49
网民资询:我所在的企业解除和我的劳动合同书,但没按规定给了我经济补偿金,请问我能否规定原单位给与补领及其损失赔偿?
律师解答:依据劳社部在1994年12月3日公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十条的相关规定,用人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之后,并没有按规定予以员工经济补偿金的,除开全额的补领经济赔偿金之外,也必须付款经济赔偿金全额的50%金额的附加经济补偿做为赔付。所以你可以依次为基础规定企业补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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