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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有伤残津贴的基本条件?怎么计算金额

2022-09-21 16:20

享有伤残津贴的基本条件怎么计算金额

1-6级伤残津贴(按月享有)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要求,职工因工伤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按月付款伤残津贴,规范如下所示: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90%;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85%;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80%;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75%;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70%;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60%。

表明:

(1)1-4级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付款,具体额度小于本地最低工资规定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充差值;

(2)5-6级伤残津贴由单位在无法安排工作的情形下付款,伤残津贴具体额度小于本地最低工资规定的,由单位补充差值。

(3)本人工资:就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到事故伤害或是患职业危害前12个月均值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过统筹地区社平工资300%的,依照统筹地区社平工资的300%测算;本人工资小于统筹地区社平工资60%的,依照统筹地区社平工资的60%测算。

阅读者必要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协助,热烈欢迎到开展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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