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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重庆工伤赔偿标准表
2022-09-26 15:57
一、重庆工伤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用
测算规范:医疗费用=医药费 医疗费 住院治疗费等费用
需满足工伤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险国家医保目录、工伤险住院治疗服务标准
二、康复费
参考医疗费用
三、伙食补助
计算方法:伙食补助=8元*X人*X天
四、交通食宿费
1、工伤保险基金仅付款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之外就诊的交通与住宿费,计算公式:
伙食补助=50元*X人*X天
住宿费=100元*X人*X天
2、差旅费(列车、动车组列车、客运汽车)花费凭证费用报销。出席工伤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付款,没有参加工伤险的,由单位付款。
五、计算方法
(一)停工留薪期内必须护理的,由所在单位承担。经工伤职工或其家属允许,用人公司还可以依照本公司上一年度员工月均值一人的标准付款陪护费。
(二)鉴定残废后需护理的,
1、医护人员有收入,参考误工费的相关规定测算;
陪护费=误工费
2、医护人员没收入或是聘请护理员的,参考本地护理员从业同样等级护理的劳务报酬所得规范测算。
(1)日常生活彻底不能自理
其计算公式:陪护费赔偿费用=统筹地区上一年度员工月平均收入(元/月)*50%
(2)日常生活绝大多数不能自理
其计算公式:陪护费赔偿费用=统筹地区上一年度员工月平均收入(元/月)*40%
(3)日常生活一部分不能自理
其计算公式:陪护费赔偿费用=统筹地区上一年度员工月平均收入(元/月)*30%
六、停工留薪期薪水
1、计算方法:停工留薪薪水=本人工资X元*停工留薪月数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势比较严重或是独特,经设区的市级职业病鉴定联合会确定,可以稍微增加,但增加不能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还需的治疗,再次享有工伤医疗待遇。
七、残废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经职业病鉴定确定,能够安装假肢、矫正器、假眼、活动假牙和配备轮椅车等辅助器具,需要花费依照国家规定规范从工伤保险基金支出。
八、一级至四级伤残工资待遇
(一)付款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计算方法:
1、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个月
(二)按月享有伤残津贴计算方法:
1、一级伤残=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本人工资*75%
九、五级、六级伤残工资待遇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计算方法:
1、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个月
(二)伤残津贴
计算方法: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70%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60%
(三)一次性公伤医疗补助金
1、经员工自己提起,能够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务关系,享有一次性公伤医疗补助金依据《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2、计算方法:
五级伤残=用人公司各自因其解除或终止劳务关系后的统筹地区上一年度员工月平均收入*12个月
六级伤残=用人公司各自因其解除或终止劳务关系后的统筹地区上一年度员工月平均收入*10个月
(四)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经员工自己提起,能够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务关系,享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依据《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2、计算方法:
五级伤残=用人公司各自因其解除或终止劳务关系后的统筹地区上一年度员工月平均收入*60个月
六级伤残=用人公司各自因其解除或终止劳务关系后的统筹地区上一年度员工月平均收入*48个月
十、七级至十级伤残工资待遇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计算方法:
1、七级伤残=统筹地区上一年度员工月平均收入×13个月
2、八级伤残=统筹地区上一年度员工月平均收入×11个月
3、九级伤残=统筹地区上一年度员工月平均收入×9个月
4、十级伤残=统筹地区上一年度员工月平均收入×7个月
(二)一次性公伤医疗补助金
1、经员工自己提起,能够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务关系,享有一次性公伤医疗补助金依据《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2、计算方法:
七级伤残=用人公司各自因其解除或终止劳务关系后的统筹地区上一年度员工月平均收入*8个月
八级伤残=用人公司各自因其解除或终止劳务关系后的统筹地区上一年度员工月平均收入*6个月
九级伤残=用人公司各自因其解除或终止劳务关系后的统筹地区上一年度员工月平均收入*4个月
十级伤残=用人公司各自因其解除或终止劳务关系后的统筹地区上一年度员工月平均收入*2个月
(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经员工自己提起,能够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务关系,享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依据《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2、计算方法:
七级伤残=用人公司各自因其解除或终止劳务关系后的统筹地区上一年度员工月平均收入*15个月
八级伤残=用人公司各自因其解除或终止劳务关系后的统筹地区上一年度员工月平均收入*12个月
九级伤残=用人公司各自因其解除或终止劳务关系后的统筹地区上一年度员工月平均收入*9个月
十级伤残=用人公司各自因其解除或终止劳务关系后的统筹地区上一年度员工月平均收入*6个月
备注名称:工伤职工距退休年龄不够五年的,停止或是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每降低一年下降百分之二十标准的付款,距退休年龄不够一年的按百分之十付款。工伤职工做到退休年龄规定办理退休的,不享受一次性公伤医疗补助金和残废就业补助金。
二、工伤赔付的处理方法流程
1、工伤事故汇报程序流程;企业应当在安全事故产生之日或是职业危害诊断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劳动行政部门明确提出工伤事故汇报。
2、工伤认定程序;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事故(亡)安全事故展开调查决定是否属工伤事故程序。
3、工伤鉴定程序流程;工伤鉴定要在申请工伤鉴定职工被认定工伤事故的前提下(即走完工伤认定程序后),则在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以后,由县之上劳动鉴定联合会对它进行的鉴定工伤等级的举动。
4、商议赔付程序流程;工伤鉴定之后,倘若用人公司并没有为员工选购社会保险的,能够与劳动者商议赔偿金额。
5、劳动仲裁程序;与单位商议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照劳动争议仲裁政策法规提到仲裁程序。
6、法院审理程序流程;对劳动争议仲裁有异议的,能够向法院起诉提出诉讼处理。对一审法院裁定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向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7、程序执行;诉讼或是判决生效后,用人公司不付款赔偿金的,则可以依照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到执行申请,由法院强制执行。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无营业执照或是没经依规备案、备案的企业及其被依法吊销执照或是撤销登记、备案的企业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或是患职业危害的,由该单位向残废员工或是身亡员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付,赔偿不能低于本条例所规定的工伤保险赔偿;用人公司不可使用童工,用人公司使用童工导致雇佣童工残废、的死亡,由该单位向临时工或是雇佣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付,赔偿不能低于本条例所规定的工伤保险赔偿。具体措施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要求。
前款规定的残废员工或是身亡员工的直系亲属就赔偿金额与用人单位产生异议的,及其前款规定的雇佣童工或是雇佣童工的亲属就赔偿金额与用人单位产生异议的,根据解决劳务纠纷的相关规定解决。
以上是小编整理的有关重庆工伤赔偿标准,希望可以帮到大家。如果有任何问题想了解,欢迎你来资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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