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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付实际项目及规范
2022-09-27 15:48
一、什么是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事故:
(一)在作业时间与办公场所内,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的;
(二)上班时间前后左右在办公场所内,从事工作中相关的预备性或结束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
(三)在作业时间与办公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遭受暴力行为等意外事件的;
(四)患职业危害的;
(五)因工出门期内,因为工作原因受伤害或是出事故失踪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遭受不是本人主责的交通意外或是城市公共交通、货物运输渡船、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法规、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事故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作业时间与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援等维护国家利益、集体利益过程中受伤害的;
(三)员工原在部队投入使用,因战、因公负伤伤残,已经取得改革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公司后旧伤复发的。
员工有前述第(一)项、第(二)项情况的,依照本条例的相关规定享有工伤保险赔偿;员工有前述第(三)项情况的,依照本条例的相关规定享有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之外的工伤保险赔偿。
二、工伤赔偿标准新项目、规范
(一)医疗费用
1.规定:医治工伤事故需要花费合乎工伤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险国家医保目录、工伤险住院治疗服务标准。
2.法律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名称:用人公司未参加工伤险的,并不是需要到签有服务合同的医院诊治。
(二)住院治疗伙食补助、差旅费、住宿费
1.规范:主要规范由统筹地区政府要求
2.规定:定点医疗机构出示诊断证明书,社保经办机构允许,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之外就诊。
3.法律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三)恢复医药费
1.规范:医治工伤事故需要花费合乎工伤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险国家医保目录、工伤险住院治疗服务标准。
2.法律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备注名称:依地区要求,康复训练需社保经办机构组织专家鉴定。
(四)辅助器具费
1.规范:各省市、市辖区工伤事故辅助器具额度规范。
2.规定:因日常日常生活或工作要,经劳动能力鉴定联合会确定,安装假肢、矫正器、假眼、活动假牙和配备轮椅车等辅助器具。
3.法律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
(五)停工留薪
1.规范:原薪水福利工资待遇不会改变,由所在单位按月付款.
2.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势比较严重或是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职业病鉴定联合会确定,可以稍微增加,但增加不能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还需的治疗,再次享有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名称:停工留薪期依据基层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和各地停工留薪期专业分类明确,但明确的单位和流程,依地区要求。
(六)陪护费
1.规范:(1)停工留薪期内必须护理的,由所在单位承担。
(2)鉴定残废后需护理的,彻底生活无法自理,按综合地面上本年度员工月平均收入的50%;绝大多数生活无法自理,综合地面上本年度员工月平均收入的40%;一部分生活无法自理,综合地面上本年度员工月平均收入的30%
2.规定:生活护理费须经职业病鉴定联合会确定,工伤职工按月享有。
3.法律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4条。
(七)伤残补助金
一级至四级伤残工资待遇
1、规范:付款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各个伤残级别各自相匹配不一样月数字的自己标准工资做为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具体额度小于本地最低工资规定的,补充差值
2.规定:保存劳务关系,撤出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不发伤残津贴,享有基本上养老保险待遇。基本上养老保险待遇小于伤残津贴的,补充差值。用人公司职工本人以伤残津贴为基准,交纳基本上医保费。
3.法律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
4.备注名称:本人工资,就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到事故伤害或是患职业危害前12个月均值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过统筹地区社平工资300%的,依照统筹地区社平工资的300%测算;本人工资小于统筹地区社平工资60%的,依照统筹地区社平工资的60%测算。
五级、六级伤残工资待遇
1.规范:享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各个工伤等级各自相匹配不一样月数字的自己标准工资。
2.规定:伤残津贴具体额度小于本地最低工资规定的,由单位补充差值。经员工自己提起,能够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务关系,由单位各自因其解除或终止劳务关系后的统筹地区上一年度员工月平均收入为基准,付款一次性公伤医疗补助金和残废就业补助金(实际规范由市、自治州、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求)。
3.法律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
4.备注名称:本人工资,就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到事故伤害或是患职业危害前12个月均值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过统筹地区社平工资300%的,依照统筹地区社平工资的300%测算;本人工资小于统筹地区社平工资60%的,依照统筹地区社平工资的60%测算。
七级至十级伤残工资待遇
1.规范:享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各个残废各自相匹配不一样月数字的自己标准工资。
2.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停止,或是员工自己明确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由单位各自按照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书后的统筹地区上一年度员工月平均收入为基准,付款自己一次性公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实际规范由市、自治州、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求)。
3.法律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
4.备注名称:本人工资,就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到事故伤害或是患职业危害前12个月均值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过统筹地区社平工资300%的,依照统筹地区社平工资的300%测算;本人工资小于统筹地区社平工资60%的,依照统筹地区社平工资的60%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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