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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检查
2022-11-17 15:49
1、对长期从事触碰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劳动人民,用人公司理应按照国务院卫生部门的相关规定机构入岗前、在职的时候和转岗后的职业健康检查,并把检验结果明确告知员工。职业健康检查花费由单位担负。
2、职业健康检查须经市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卫生部门核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担负。
3、用人公司不可分配没经入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从业触碰职业病危害作业;不可分配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业之而忌讳作业;对于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和所从事的工作有关健康的损害员工,理应调职原岗位,并妥善解决;对未做转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不可消除或者终止与其说签订的劳动合同书。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实行日期:200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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