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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旨在明确双方就员工福利项目管理及服务的合作关系。委托方(公司)将员工福利项目的规划、执行与管理等事务,全权委托给受托方(服务提供商)进行。受托方需根据委托方需求,设计包含健康保险、退休金计划、节日福利、员工培训、带薪休假等在内的多元化福利方案,并确保其合法合规、高效实施。合同中详细规定了服务内容、标准、期限、费用结算方式及双方权利义务,以保障员工福利的有效落实与持续优化,促进员工满意度与企业和谐发展。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27日公布,将于2007年1月1日起实行第二阶段5天工时制度,大量政府服务企业从当日起转行5天工时制度。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发言人详细介绍说,此次转行5天工时制度的服务项目企业包含公司...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国家公务员事务局厅长俞宗怡15日在立法会说,香港特区政府将以保持公共文化服务的总体能力和政府机构的工作效能为前提,在四个基本准则下执行5天工时制度。俞宗怡说,这四个标准是:不涉及到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