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占用了公共楼道就是侵犯了相邻业主的权益,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可以要求其停止占用造成共用部位损坏的,还可以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业主、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擅自占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