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是家庭生育二孩子女的,可以在享有国家规定98天产假基础上,再次享有三十天奖励的产假。《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七条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生育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