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劳动部门: 你局九月二十九日(64)劳薪字1058号函接到。所询有关员工经人民法院判处又经复诊翻案,撤销原判或更改了处罚,其已“坐牢”的時间是不是算是工作年限的问题,大家允许你们在来函中常...
甘肃劳动部门: 六月六日的电文函复。有关在半工半读院校中半工半读的時间能否计算工龄的问题,经与全国总工会社会保险部科学研究后,明确提出下列建议仅供参考:半工半读院校是校园的一种。在这类院校半工半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