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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福利费个人所得税

春节期间,单位发放的福利费如实物、补贴等,在税务处理上需区分是否属于工资薪金所得。通常,非货币形式的福利费如礼品、购物卡等,按公允价值并入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税。而属于免税范围的福利费,如生活困难补助、救济金等,则免征个税。对于符合规定的“三险一金”缴纳部分,允许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总之,春节福利费是否征税,需依据具体福利内容和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来判断。单位在发放福利时,应确保合法合规,避免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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